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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深圳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龙岗城改拆迁办)签订网页设计合同

UPTATED:2012-9-26 | 来源:阔步网络 【返回】
与深圳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龙岗城改拆迁办)签订网页设计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原龙岗城改拆迁办)办事职能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城市更新 (对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和跟踪服务全区城市更新活动,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人居环境,加快推动龙岗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进程。
(三)负责按照市区城市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产业规划,制定全区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统筹编制城市更新单元申报计划,审查申报主体的申请并提出初步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分期分批将其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各层次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更新单元周边片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专项规划审批或备案工作;
(五)负责拆除重建类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认改造范围和实施主体,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监管协议,收回公共设施用地,核定适当补偿费用,监督安置回迁房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交付;
(六)负责协调和指导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购和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维护实施主体、原业主和利益相关方的合理合法权益,统筹协调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
(七)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统筹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立项申报,组织编制城中村综合整治规划,统筹申请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资金;
(八)负责协调和指导原村民统建楼建设工作,统筹原村民统建专项扶持资金;
(九)负责监督和指导各街道办的城市更新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原龙岗城改拆迁办)内设机构
【综合科】
  承担文电、信息、宣传、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督办、接待、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单位财务、会计核算、预算报表、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了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监管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土地收益和原村民统建扶持资金;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前期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城市更新中长期计划以及各层次专项规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审批或备案;负责统筹组织城市更新单元编制及申报,审查申报主体的申请并提出初步意见,将其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调查、项目选址、意愿收集、土地和房屋测绘、权属调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房屋收购和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拟定、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专项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专项规划审批;负责统筹组织更新单元周边片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前期工作并申报立项;负责指导各街道办和项目申报单位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工作;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监督科】
  负责制定龙岗区城市更新的配套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为龙岗区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确认工作,并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监管协议;负责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督,包括实施主体的转账资金、土地和房屋收购和搬迁安置补偿、建筑设计方案、公共设施用地移交、回迁安置房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移交等方面的监督;负责收回公共设施用地上的房屋收购和搬迁安置补偿费用的核定,并报审计部门审定,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与实施主体签订收回公共设施用地的适当补偿协议,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协调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建立房屋收购和搬迁安置补偿的协商平台,协助实施主体加快房屋收购和安置补偿工作,维护实施主体、业主和利益相关的合理合法权益;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参加相关阶段的验收检查工作,提出相应的监督意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同步建设周边市政公用实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负责建立项目实施过程档案,建立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法人、股东和经理人的项目诚信档案并对外公告;负责监督和指导各街道办加强房屋收购和安置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执行力度;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整治和原村民统建科】
  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区的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改造;负责制定综合整治项目的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书面征求综治、建设、环保、城管、水务、消防、供电、电视、电信等部门和企业的对整治规划设计的意见、并报规划部门审批;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和财政资金安排;负责监督和指导各街道办开展综合整治项目的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和项目评审和计划立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 过程有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和项目决算审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原村民统建搂的建设,负责全区原村民统建的资金扶持申请及安排,协调和指导统建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建筑设计、投资概算、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工作;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电话:0755-28948121
传真:0755-28948122
邮篇:518172
电邮:cgb@lg.gov.cn
网址:http://www.cgb.lg.gov.cn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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